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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申请“I茅台”卡通形象商标,相关数字营销App今年3月底上线

3月28日消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申请“I茅台”相关商标,核准注册在全品类45项上,商标状态为“注册申请中”。

公开资料显示,“I茅台”是贵州茅台官方推出的数字营销App。据贵州茅台官微日前发布的消息,“i茅台数字营销App”将于3月31日上线试运行。“i茅台”支持消费者在线注册、实名认证、线上线下支付、取消退款、门店提货等,申购成功的消费者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社会渠道商及茅台自营公司提货。

贵州茅台表示,在“I茅台”试运行阶段,消费者每天可在“i茅台”预约申购最新发布的4款产品: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壬寅虎年)、53度500ml茅台1935、53度375ml*2(壬寅虎年)、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珍品)。

值得关注的是,“i茅台”目前不直接销售500ml飞天茅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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