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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牌档的控股公司南京大惠企业发展公司状告合肥两家餐饮店巢州大牌档和合淝大牌档

南京大牌档是全国知名的连锁餐饮企业,近日关于其注册商标中“大牌档”的两起诉讼引起社会关注。南京大牌档的控股公司南京大惠企业发展公司状告合肥两家餐饮店巢州大牌档和合淝大牌档,认为“大牌档”是其注册商标,对方构成商标侵权。两家被告公司则认为“大牌档”属于通用语,虽然被用在申请的商标中,但也只能起到弱保护作用,他人使用“大牌档”不应构成侵权。紫牛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南京大牌档曾涉及多起有关商标侵权的法律纠纷,也曾获得法院支持得到赔偿。法律界人士认为,“大牌档”有别于通用语中的“大排档”,使用中确实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巢州大牌档被索赔200万 曾想和解被拒

5月18日,记者联系到了巢州大牌档的负责人傅先生,“一开始是我们有一位股东收到了银行的通知,告知我们公司在银行大概200万左右的资产被冻结了。”傅先生当时也很惊讶,随后在3月20日左右收到了法院传票,要求巢州大牌档赔偿人民币200万元并登报一个月进行事实的澄清和道歉,“当时我们一头雾水,心想我们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证件都是齐全的,因为全国各地店名中包含‘大牌档’的餐饮企业也有不少,也没想到会造成侵权。”

傅先生表示,当时收到法院传票后,经过上网查阅资料、咨询相关朋友,在4月中旬聘请代理律师前决定向南京大惠提出庭外和解,“当时本来因为有三个门店顾客经常会走错,所以本来就想着改名,既然这个名字他们说侵权了,我们就把饭店名字改了,心想这个事就能算了嘛。”但是南京大惠拒绝与巢州大牌档方面达成庭外和解。5月18日,记者从巢州大牌档门店了解到,目前店面已经改名为巢州府酒楼。

4月20日,离开庭还有8天,傅先生才决定正式聘请代理律师,“咨询律师过后,他们跟我说这个不一定算侵权。”傅先生表示,因为大牌档的词汇具有诸如“饭店”等通用词的属性,虽然对方申请商标了,但也可能只是起到弱保护的作用。“我们查了一下全国目前大概有400多家门店使用大牌档这个商标。”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溪味坊餐饮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有3家餐饮门店,但由于疫情影响,目前只有一家正在营业。4月28日,南京大牌档起诉巢州大牌档侵犯“大牌档”商标在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第三法庭开庭,一审并无实质性进展,二审将于5月19日再次开庭。

合淝大牌档遭冻结资产才知被诉 曾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理由书》未果

与此同时,将与南京大牌档对簿公堂的还有合肥另外一家餐饮店合淝大牌档。合淝大牌档是合肥金莲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旗下门店,共有3家,均在合肥市内,合肥金莲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3日。

合淝大牌档的负责人高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公司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我今年3月份在给员工交社保的时候,突然告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来据高先生了解,2022年3月31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份民事裁定书中,根据大惠公司的申请,冻结了金莲花公司及4家关联公司名下300万元银行存款、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等价物。

在过了不到一个月之后,今年4月,高先生就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合肥金莲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其已注册商标“大牌档”,将于2022年7月1日在合肥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开庭,请被告方应诉。

“我收到传票后也上网查了一下具体信息,发现对方2001年的时候就已经注册了大牌档的商标。”高先生表示,这件事对厨师出身的他打击很大,4月底,高先生在朋友的建议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理由书》,高先生认为既然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其侵犯了注册商标,他也可以行使自己申请认定对方注册商标无效的权利,但目前该申请尚未收到反馈。

南京大牌档曾起诉多家使用“大牌档”标识企业获赔

记者通过天眼查App发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曾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多家餐饮企业。在一份公开的法律文书中,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牌档小吃部,认为其商标侵权,装修风格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0万元。

法院认定,原告自“大牌檔”品牌创建以来,通过在报刊杂志、各级电视、电影、网络投放广告、参加各类行业展会、美食节等方式对“大牌檔”商标进行宣传介绍。原告经营的“大牌檔”餐饮店获得了“中华餐饮名店”、“中华名小吃”等各政府、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大牌檔”还获得诸多知名人士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未经原告南京大惠公司授权许可,在其饭店的门头、餐具、菜单、服务员服装、餐厅名片等经营用品上,使用了“大牌档”、“大牌檔”文字。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但其装修风格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被告该行为侵犯了南京大惠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并赔偿南京大惠公司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最终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牌档小吃部被判赔偿原告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

记者了解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多个“南京大排档”“大牌档”“大拍档”商标。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了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不过截止发稿尚未得到回应。

律师说法:“大牌档”与通用词有所区别 如使公众误解则构成商标侵权

“大牌档”是否属于通用词语,类似案件中餐饮公司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呢?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了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常律师认为,南京大牌档的运营管理公司大惠公司注册了多枚“大牌档”、“大牌檔”、“南京大牌档”、“南京大牌檔”等多枚商标,商标所有人对该注册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一般来说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确是不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但属于餐饮上的行业通用词的“大排档”与上述注册商标还是有比较明显的区别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商号或名称与商标专用权发生冲突,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则需要从几个方面考虑。”常律师说,首先要看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否有合法或合理来源,要结合企业工商登记和商标权的登记时间来判断,如果在商标权后登记注册的企业,还要看其登记行为是否为善意。除此之外,还要看字号在实际使用中是否被突出使用。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企业字号只有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构成商标侵权。“比如说,字号和周围的文字相比能不能给人留下较深印象,能否引起消费者混淆等。”常律师说,在赔偿标准方面,一般法院会集合侵权人的获利和商标权人的损失进行判断。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其特有的独占性、排他性是造就每一家品牌差异化的利器,强大的企业要发展起来并且走得更远,商标布局必不可少。企业要意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特别是随着自己的品牌知名度不断地提高,商标的重要性也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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