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讯: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桥梁。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条例有效实施,为深圳创新发展“护航”。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调查研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多次赴各区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他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更好法治环境,进一步激发深圳创新活力。
知识产权“快保护”“严保护”双箭齐发
作为创新之城,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是深圳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条例》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涵盖知识产权全类别、以保护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2020年,在条例实施一年后,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综合改革试点最新要求和执法检查情况对条例进行了修订。今年再次开展执法检查,旨在查找问题和不足,更好发挥该条例在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次执法检查了解到,深圳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不断提升,去年全市专利授权量27.92万件、商标注册量46.44万件,均居全国首位。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74万件,占全国25.5%,连续18年领跑全国。深圳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制度机制持续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保护。针对赔偿低这一长期困扰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难题,2020年修订后的《条例》明确规定6种知识产权侵权情形可从重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在此基础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为司法实践适用惩罚性赔偿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使惩罚性赔偿制度得以在深圳率先落地。目前,我市已在10多宗案件判决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1.25亿元。
二是快保护。我市深入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建设,行政裁决案件平时办理期限压缩至65天。我市各级法院建立“速裁+快审+精审”三梯次审判机制,审理周期由原来的至少半年缩短至最快2个半月。
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成绩令人欣喜,但执法检查发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不容忽视。与深圳领跑全国的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相比,我市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偏少。以专利代理行业为例,北京拥有622家专利代理机构和8974名专利代理师,而深圳只有265家专利代理机构和1431名专利代理师,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
为此,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大力发展深圳知识产权服务业,提高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水平。引导国际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规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鼓励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人才落户深圳,制定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标准、支撑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
报告还建议加快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等重大平台,提升深圳知识产权服务能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加快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机构建设,将深圳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产业集群聚集地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新业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腾讯等企业代表就表示,当前网络创新蓬勃发展,但是网络版权特别是短视频领域恶意、反复以及大规模侵权问题屡禁不止,呈现出门槛低、传播快、危害广等基本特点,亟待科学的破题之道。
AI生成内容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直播浪潮下应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雷区”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是座谈会中大家讨论的热点话题。
执法检查报告建议,结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深圳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的授权,探索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
加快技术调查官队伍和制度建设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对办案人员来说存在很多困难。作为一项创新举措,《条例》就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作出具体明确规定,填补了国家立法空白。执法检查发现,在立法的推动下,我市启动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引入专业技术人才,有利于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但是,当前我市技术调查官数量缺口大、专业覆盖面不全,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队伍和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法院“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专家咨询+技术鉴定”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充分运用各种专业力量资源,构建有机协调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
根据座谈中企业的呼声,执法检查报告还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专项执法,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高侵权成本。
商标(trade mark) 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