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市共拥有地理标志商标16件、地理标志产品2个。自2019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建以来,新培育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1件,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度挖掘自然和文化资源,大力培育地理标志商标(产品)。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宿迁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鼓励培育和申报地理标志商标(产品),深入实施地理标志产业促进工程。二是启动“兴农加速器”公共服务品牌建设,探索地理标志特色产业与生态农业、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关联产业共同繁荣的“1+N” 融合发展模式,以高知名度地理标志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三是以争创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为抓手,针对重点地理标志制定实施专项培育计划,推动地理标志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一体化发展产业链。
商标(trade mark) 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