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 消息:近日,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花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原告欢欢喜喜公司称,原告经合法授权,享有《疯狂的外星人》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两被告开发的“第一弹”App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提供涉案节目的在线播放服务,而播放时显示的视频网址前缀为“www.diyidan.com”,系被告花度公司经营的网站。
原告认为,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共同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并从中获取利益,播放量巨大,侵犯了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严重影响原告正常的商业运营,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此,法院认为,在“第一弹”App因为影视资源侵权行为被起诉的情况下,仍未对专区用户采取风险提示、侵权警告等合理措施,反而放任其继续发布其他侵权内容,客观上导致本案侵权结果的发生。其次,从侵权信息的显著程度看,涉案用户发布的涉案作品,其内容已经远远超出普通用户可以获得授权分享的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5万元。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