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作为创作者的一项合法权利,代表着一定的利益,所以在日常使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那么,合同能否约定作者不享有署名权?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壹轶汇知识产权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能否约定作者不享有署名权?
合同可以约定作者不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哪些属于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
以下属于著作权人行使署名权的方式: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甚至可以不署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五条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以上就是壹轶汇知识产权对此问题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合同可以约定作者不享有署名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