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翻拍剧成为大热,经典原剧本身就拥有比较好的口碑以及大批的剧迷,在此基础上翻拍本身就可以吸引大批原剧迷的关注。2018年也有大批翻拍剧,如《半生缘》、《流星花园》、《倚天屠龙记》等,近日有消息称,著名台湾电视剧《家有仙妻》将要翻拍,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
原版《家有仙妻》讲述了一支带有灵气的玉镯凭借超能力穿梭时空,从古代来到了现代,找到了她的主人——旅行社导游何莉莉。何莉莉凭借玉镯的超能力,不仅找到了自己的缘定老公陈天贵,而且和陈天贵、沈公子、沈妻等人一起共同发挥助人为乐的天性,成就了天地间一件件美好的传奇故事。
这部剧大概是在1993年登入国内,当时国内的影视剧刚刚起步,观众可见的作品本就有限,所以当这么一部集爱情、搞笑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于一身的作品横空出世后,马上就引起了万人空巷的观剧热潮。不仅是年轻人,很多上了年纪的爸爸妈妈也追的津津有味
对于80后、90后来说,《家有仙妻》绝对称得上童年回忆。这部1991年台湾拍摄的家庭奇幻喜剧不仅在台湾掀起收视狂潮,还迅速风靡了港澳和内地。
时隔28年,当年的制作人伍宗德宣布翻拍,铺天盖地在网络上找演员,预计2月14日开机,引发网友热议。但是近日北京九品芝麻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官微发布声明,称该公司是台湾中华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唯一合法授权重制电视剧《家有仙妻》单位,请相关影视公司和制作人立即停止侵权。
据了解,九品芝麻影视在2015年向《家有仙妻》版权所有人华视购买翻拍权后,低调进行拍摄作业,本想等一切就绪再开始宣传,未料伍宗德大操作表示要翻拍。对此,九品芝麻影视制作方在无奈之下,向媒体透露:“他们1月8日在大陆媒体发宣传,说他们要翻拍,但翻拍权在华视手上,我也早就从他们手上取得翻拍权。”也在官方微博公开声明。
这其中涉及到一个翻拍作品版权的问题。我们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该条明确了翻拍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再创作时,应事先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并依照规定支付报酬,同时原作者仍享有署名权,再创作人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如果演绎作品的创作人是对已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行再创作,可以不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同时可以不支付报酬,但原作者的署名权不得侵犯,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权不得侵犯。
所以九品芝麻影视或者伍宗德想要翻拍《家有仙妻》,就必须向《家有仙妻》原版权方华视购买相应的翻拍权,但是现在伍宗德如果在没有获得翻拍权的情况下翻拍《家有仙妻》,就会对拥有翻拍权的九品芝麻影视造成侵权。
对于九品芝麻影视怒斥伍宗德侵权一事,华视也透露:“一切都在官方微博上宣告,确实只有给九品芝麻翻拍权利。”至于若伍宗德实施拍摄作业,是否会提告?华视表示:“对于假设性问题不予回应,版权声明就如同官网声明内容。”
对于版权公司的发声,许多网友也是马上站出来支持,侵权行为是非常不赞同,并且翻拍老剧多半也是不成功的,网友们纷纷表示:“不要再拍了。”
近年来翻拍剧不少,但是却少有能超越原剧经典的,对于《家有仙妻》翻拍事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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