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下午,山东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3+2+1+1”新模式启动仪式在青岛自贸片区举行,这标志着山东自贸试验区率先在同批次自贸试验区中实现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对外开放的最前沿,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快速集聚。如何在国际贸易中取得竞争优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至关重要。肩负国家战略、重大使命的“济青烟”三片区以“3+2+1+1”的协作模式,进一步强化联动力度,推动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水平与效能提升。
据悉,该模式基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重点商标保护名单交换互认、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人才库建设等核心工作,在三个片区分别设立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协作中心,指定专人跨域协调。以线索通报机制、执法协查机制、执法联动机制为支撑,统一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对跨片区、流动性的知识产权案件,整合执法资源,统一调度,形成跨区域联合执法,搭建起共同防控、联合打击的区域执法协作基础。搭建知识产权跨域协同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跨域知识产权案件信息线上多方实时共享、代理机构信息同步交换;畅通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快速处理联动通道,智慧赋能知识产权保护跨域协作。
对标国际经贸规则,青岛、济南、烟台三片区同向发力、跨域协作,全面构建标准统一、执行有力、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跨域保护新格局,推出更多跨域联动创新举措,为山东自贸试验区高质量联动发展提供更多“自贸经验”。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