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工商联、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工作办法》,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办法》规定了进入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的对象为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协)会。重点企业、商(协)会所在地检察机关、工商联、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重点企业、商(协)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相关业务对接和具体服务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工商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开展服务工作。
《办法》建立了六项服务措施。一是快速保护,建立案件线索、重大事项快速处理机制,实现行政、司法、监管高效对接,缩短处理周期。二是精准服务,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个性化需求,重点对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的维权保护提供服务。三是日常联络,职能部门建立畅通便捷、及时有效的双向沟通交流机制。四是定期走访,职能部门每年派员走访重点企业、商(协)会,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风险防控,职能部门对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漏洞,开展预警分析和风险排查;对企业存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及时进行侵权风险提示,推动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六是维权援助,完善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快速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更加快捷有效的服务。
《办法》还建立了涉外服务的相关机制,包括对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的获取和维权,利用知识产权专家库资源,为企业提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置对策建议,定期发布信息对涉外知识产权风险作出预警预判等。
商标(trade mark) 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