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短视频业态的蓬勃发展,大量未经许可剪辑影视剧的“剪刀手”“搬运工”层出不穷,一些短视频平台已成互联网领域侵权新兴的“高发地”,热门影视综作品更是被侵权的“重灾区”,其中包括《扫黑风暴》《延禧攻略》等热播剧。
对于短视频平台更易实施、更隐蔽、更复杂的侵权特点,权利人普遍遭遇“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的维权难题,而即使“赢了官司”,目前司法判赔额偏低的现状也导致侵权屡禁不止,不仅打击了创作者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我国文艺精品力作的源源产出。
为解决这一社会痼疾,我国持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的保护合力,不断提高侵权成本与判罚力度,通过织密知识产权法治保护网,护航我国经济创新发展。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披露,2019年至2021年该院共受理涉短视频著作权纠纷案件分别为540件、729件、1284件。其中,被诉侵权行为仍以复制型侵权为主,包括切条长视频、搬运短视频、添加背景音乐等。
在过往的侵权案例中,短视频平台通常以“内容是用户上传的”为由辩护,自我标榜“技术中立”,声称已尽到“通知-删除”义务,从而利用“避风港原则”逃避侵权责任。不过,随着短视频平台深度应用算法技术,更加主动干预、筛选用户上传的内容,这种理由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
“平台算法的决策过程中仍然隐含承载着平台的价值观和主观决策,所谓的中立性也非绝对中立。短视频平台不能以简单的技术中立、避风港规则为由减免其应尽的尽职义务。同时,防止‘技术中立’成为平台运行算法中规避责任的理由,导致算法技术被误用甚至滥用。”在11月11日举办的“短视频平台法律责任”线上学术研讨会上,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表示。
在热播剧侵权案例中,一些短视频平台不仅对用户大量、密集实施的侵权行为应知、明知,也未在合理期间内采取适当措施,对侵权短视频消极放任,一般以“平台无审核技术、无过滤能力”为由试图脱责。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张楚认为,现在人工智能的技术已经具备较高水平,短视频平台可以通过视频、音频、关键词、图形结构等方式进行平台内容的侵权检测,如果仍然存在大量侵权内容,这不是不能,而是不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李扬亦表示,版权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版权成本加大,对于权利人的强保护是趋势,内容过滤技术和成本是可行的,赋予内容分发平台更高的义务和内容过滤机制已经成为社会事实。
在业内人士看来,过去一段时间,短视频侵权门槛低、成本低,权利人维权成本高、损害巨大,较低的赔偿额更难以形成有效的违法震慑效果。
为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库成员王艳芳认为,对比全球音乐版权正版化过程,短视频侵权赔偿不是过高了,而是还不够。从现实案例来看,短视频平台一边喊着高额赔偿,另一边仍在持续侵权,可以看出,短视频平台付出的侵权成本远没有获得的收益高。
与此同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中宣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表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宋健表示,在损害赔偿的司法确定中,专利、商标与著作权各领域的发展不平衡,相比于最高法院二审“香兰素”商业秘密侵权案1.59亿元的判赔数额,最近商标领域拉菲商标侵权案一审7900万元的判赔额,著作权领域中对高判赔额的共识远低于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甚至在游戏作品领域已经有几千万的赔偿数额,但在视频领域不仅判赔额普遍较低,且与长视频作品的高创作投入、高风险以及当前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环境背景不匹配。”
与会专家均认为,近年来短视频侵权泛滥,对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极大,各地法院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普遍加大了判赔力度。
在宋健看来,短视频领域判赔额的确定,首先应当根据个案因素确定,并非一概高判,也更非一概低判。但总体趋势是提高判赔额,提高侵权代价。同时,可预期的是,个案中的高判赔也必然会有所增加,当然最重要的是,与当前专利、商标领域的高判赔额案件一样,版权视频领域的高判赔额案件,也应当是精细计算出来的,且在裁判书中呈现详细计算的依据。如果被告仅作消极抗辩,甚至拒绝提供证据,则法院直接支持原告诉请的可能性增大。这体现了鼓励双方当事人诚信、积极参与诉讼的司法价值导向,使得判赔额更为公平合理,体现视频作品真正的市场价值。最近,美国得克萨斯州西区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定,认定某互联网平台赔偿权利人每首音乐3.3万美元,总共赔偿4670万美元。
“司法定价是知识产权客体市场价值的最终体现和保障,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应当获得高判赔额,才能够减少侵权,普遍侵权现象才能够得到有效制止。”宋健说。
据了解,该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办、陕西省法学会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学研究会协办,与会专家对短视频平台的侵权治理与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探讨。
商标(trade mark) 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