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力打造西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日前我市印发《西安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实现西安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升、运用效益更加高效、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更加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西部经济强市、新动能强劲的国家创新名城、活力迸发的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预计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
成交额将达2000亿元
《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15项主要发展指标。
创造质量方面,预计到2025年,我市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将达20件,海外专利申请量将达800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将达260件,著作权登记数将达3万件。
运用效益方面,预计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将达到2000亿元,知识产权年质押融资金额30亿元。
管理效能方面,预计到2025年,我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数量将达到25家,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数量将达180家。
服务保障方面,预计到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将达到1万人,知识产权入园惠企服务企业将达300家,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
保护水平方面,预计到2025年,专利预审备案主体不低于1000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结收比不低于95%,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低于85分。
推进专利技术成果
高效对接和就地转移转化
《方案》提出,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以西安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为重点,构建涵盖主要高校院所的专利转移服务体系,构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成果转化新机制,推进专利技术成果高效对接和就地转移转化。支持秦创原“一总两带”引入双创服务机构,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功能,构建国家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争创国家级创新街区试点。
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西部科技创新港、丝路科学城、翱翔小镇、西部云谷等,建立完善“科技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创新”双链融合发展新机制,构建未来高品质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探索构建秦创原创新技术“产业化+产权化”双维驱动新模式,谋划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
在专利开放许可项目方面,积极承接国家和省级专利技术转移试点工作,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以推进高校院所专利开放许可为重点,引导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向我市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到2025年,力争实现辖区高校院所专利开放许可全覆盖,完成专利开放许可1000件。
在技术转移对接项目方面,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搭台、多方参与的模式,广泛组织开展高校院所、企业和服务机构专利转移对接活动,促进专利技术就地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打造“四园两区四带”
知识产权发展高地
《方案》提出,开展区(县)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打造“四园两区四带”知识产权发展高地,塑造一批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区),辐射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80%以上区县入选国家和陕西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区县,新增1至2家产业园区入选国家和陕西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其中,四园是指以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示范园区,打造产业、技术、人才和资本融合的产业创新策源地。
两区是指以碑林区、雁塔区为重点的国家知识产权综合示范(试点)区,打造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保护和服务的样板区。
四带是指以长安大学城技术孵化带、碑林环大学成果转化带、未央大学城协同创新带、秦创原西部创新港两链融合带为重点,构建高品质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
我市将持续支持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提升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水平。重点支持具有产业优势、研发优势、技术优势的特色优势产业园区、科技小镇等,引导园区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产业竞争优势。
争创国家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示范区
《方案》提出,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构建具有西安特色的地理标志运用体系,重点依托涉农区县农业特色产业挖潜增效,提高地理标志总量。
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拓展“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与生态旅游、休闲农业、文化创意等关联产业融合,辐射带动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培育和转化运用一批植物新品种,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此外,《方案》明确,我市将扎实开展知识产权“铁拳”“剑网”“龙腾”“昆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