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因商标侵权的事件频频发生,前有“逍遥镇胡辣汤”,后有“潼关肉夹馍”,现在又有了“库尔勒香梨”侵权之争。11月21日,在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因为卖香梨用“库尔勒”,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一箱22元的香梨需要上交6000元罚款!
据央视财经报道,河南洛阳某水果市场商户称他做水果行业30多年了,从没有遇到侵权的事情。但是库尔勒香梨协会告他们侵权,今年元月份卖的香梨,七月份下的传票。 要求22元的一箱香梨赔偿6000元。
除了农贸市场里面的很多商户都交了6000元的罚款以外,洛阳市区其他一些超市或商场也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现在最令商户迷茫的是,不知道如何区分一款商品是否侵权。
据了解,库尔勒香梨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而该协会注册的正是“证明商标”。近年来,库尔勒香梨逐渐赢得市场和美誉,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假冒库尔勒产区的香梨。从2018年起,协会开始对全国范围内侵权使用“库尔勒香梨”商标的行为进行维权,目的是规范行业。如果想获得授权使用“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加入该协会会员并缴纳会费。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信息显示,“库尔勒香梨”商标由库尔勒香梨协会在1995年6月申请,注册公告日期为1996年11月7日,商标类型为证明,国际分类为31。专用权期限目前至2026年11月6日。
工商信息显示,近年来,库尔勒香梨协会以侵害商标权纠纷起诉江苏淮安、河南开封、黑龙江鸡西等地的多家水果店铺,开庭公告有684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的涉诉关系就有759条,开庭公告有684条,仅在11月份开庭就有21次。
有专业律师分析称,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库尔勒香梨协会作为“库尔勒香梨”商标的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有权要求未经授权使用商标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如果商家以“库尔勒香梨”之名售卖来自其他产地的香梨,这种做法既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所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库尔勒香梨协会进行维权打假工作是正当的。
据此,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商户可以用“香梨,产自库尔勒”等其他称谓。正宗的库尔勒香梨需经过原产地注册,对于侵权的假冒水果,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也是保护水果品牌的重要方式。
就媒体报道的该事件,新疆巴州库尔勒香梨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份声明。
该声明称,协会不存在高额加盟费,也不强制商户加入协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是非盈利组织,正常维权不存在起诉敛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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