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冯威(冯绍峰)与黄某某等网络侵权一审文书公开,被告最终因用冯绍峰替身名义带货主播被判赔10万元。
文书显示,原告冯绍峰诉称,其发现昵称为“主持人卓雷”的淘宝直播用户,发布“冯绍峰替身转战主播”“18岁给冯绍峰做助理”等宣传内容,并利用技术手段对原告照片处理并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使用原告肖像,以此为宣传、营销点进行直播带货,通过搭便车的形式获得非法利益,已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姓名权的侵犯。经淘宝公司披露,被告黄某某系上述淘宝直播账号的经营者、所有者。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未经原告同意使用其肖像照片,构成对冯绍峰肖像权的侵犯;黄某某在直播间封面及直播过程中使用诸如“冯绍峰替身转战直播”“和冯绍峰一样但没他幸运”,属于对原告姓名的假冒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某向冯绍峰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万元。
互联网+是目前营销的趋势,传统的营销模式在慢慢转变成互联网,如果中小企业需要通过网上商城、进驻实体店、或者一些展会上,那么必须要有商标的支持,没有商标那么这些都无法去做,也减少了自身产品展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