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指把自己的专利权质押给别人,质押专利权的时候,往往需要签订一个质押合同,那么这个质押合同一般什么时候生效呢?接下来由壹轶汇专利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与质权人及其代理人均视为质押合同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可以单独或共同提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请求。
二、专利权质押登记在哪里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以下简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
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文件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专利→表格下载→与专利权质押相关),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1)合同名称,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名称;
(2)代理人,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
(3)债务金额,填写主合同债务金额;
(4)质押金额,填写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金额;
(5)签章一栏应当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并标注时间。代理人签章一栏应当由被委托人签章。
(6)质押专利件数多于3件,在申请表中无法填写完整的。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质押专利信息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将余下的专利信息填写在附页中。
2、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
3、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
4、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