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说明书怎么写及写作顺序是怎么样的?
按照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领域:
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这里所指的技术领域应当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直接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它的上位或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本身。例如一项发明的发明点是将挖掘机的悬臂截面由长方形改为椭圆形,其技术领域应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挖掘机,特别涉及一种挖掘机的悬臂”,而不能写成”本发明涉及建筑机械(这是上位的技术领域)”,也不宜写成:”本发明涉及挖掘机悬臂的截面(这是发明的本身)”。
(2)背景技术:
这部分应当写明就申请人所知的,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即现有技术。它应当是申请人检索到的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最接近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如果引证的是专利文献,则要写清国别、公开号和公开日期。如果引证的是书籍,则要注明书名、出版社及其版次。
在这部分中,还应将背景技术与本专利申请相比的不足之处客观地指出。
(3)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
在该部分要写出:
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当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描述,并且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阔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描述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即:这部分必须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采取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应写明包括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还可以给出包括其他附加技术特征的进一步改进的技术方案,但应分段阐述。这部分给出的技术方案应该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③有益效果:
这部分应当清楚、客观地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它可以从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产品使用寿命的增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益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有益效果通常可采用三种方式描述,即结构分析方式、理论说明方式和实验数据证明方式。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对各幅附图作简略说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有附图。
(5)具体实施方式:
这部分应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说明。对于产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方式应当描述产品的机械构成、电路构成或者化学成分,说明组成产品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可动作的产品,只描述其构成不能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理解和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还应当说明其动作过程或者操作步骤。对于方法的发明,应当写明其步骤,包括可以用不同的参数或者参数范围表示的工艺条件。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技术特征,一般来说可以不作详细的描述,但对发费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应当足够详细地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为准。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按照前面所述的方式和顺序撰写,并在说明书每一部分前面写明标题,除非有些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用其他方式或者顺序撰写能节约说明书的篇幅,并且能使他人更好地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才可采用其他方式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