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那么专利权无效宣告有什么意义呢?
一、专利权无效宣告一般意义
在实践中,专利无效程序多被专利权的竞争对手,用来反击专利侵权指控。发生专利侵权诉讼时,被告往往转向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对专利侵权指控釜底抽薪。
对业内特定技术,业者认为专利权产生不正当垄断的,也会启动专利无效程序。
二、专利权无效宣告的特殊意义
我国发明专利在授权前经过实质审查,无效宣告程序只是对其专利性的有一次检验;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则不同,授权前未经实质审查,故无效宣告程序有着特殊的监督作用。
(一)某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事实状态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经授权,法律保护非常明确—权利人有权指控他人侵权。但是法律状态明确,不等于稳定,实践中存在的各种情况。
1.有些实用新型完全具备了发明专利的条件,只不过出于审批时间、费用考虑,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2.有些申请事实上满足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要求,即使出现无效宣告请求,也经得起考验。
3.有些申请不符合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只是由于申请人盲目自信,或信息不灵,从而申请并获得了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4.有些申请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一申请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并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例如为了宣传,为了投资人股,为了占领市场等。
以上3、4情况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法律状态与事实状态存在矛盾,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会利用专利无效宣告这个法律武器。
(二)无效宣告程序的特殊作用
对于未经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引起的,实际上是第一次实质审查。其保证以上3、4情况下,专利被宣告无效,使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要求,得到贯彻。
实践中遇到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被宣告无效,有的人认为知识产权局审查错了,或认为根本不审查。实际上,请求专利无效正式实质审查开始,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正常审批、监督过程的组成部分。从全过程来看,对强化的初步审查之后授予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有人称之为“推定有效”。
壹轶汇建议,如果准备进行申请专利无效,那么最好是聘请专业人士来进行处理,这样可以让无效请求成功的可能性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