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申请的条件是什么?认定驰名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驰名商标申请的条件如下:
1.拥有该商标的企业必须是合法的企业,同时是国家认证过的企业,注册这商标也是需要有效的注册,并且需要被有效的管理机关认定为有知名度的商标。
2.有效的注册商标,并且需要满三年或者超过三年。
3.该商标需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一定的信誉度,这些是需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认定形成的。
4.对这商标的使用,需要保证商标的销售量大,占有市场的比例也需庞大。
5.该商标也是需要质量高尚,投诉率不会超过一定的比例标准。
6.在三年期间的好评率高,没有发生被投诉的现象的。
7.这商标在我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8.持有商标的人三观需正,有着一定的营商技术经验,具有完整的机构,有着完善的制度。
9.持有商标的没有对其他人的权利进行一个侵犯的行为。
10.销售的区域比较广阔,有对外国或其他走外出交易路线的。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