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介绍,授权条件又是怎样的呢?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有: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说明书附属图、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摘要以及其摘要的附图。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申请人不许具备有说明书附图。若申请人是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
二、审查阶段
国内的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实行的是初步审查制度。该申请在初步审查过程中,专利审查员就会针对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对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且针对明显的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收到该通知书之后作出答复。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且并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还要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当中的规定。
三、授权阶段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通过了初步审查之后,侦查员就会发出收专利权的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并且缴纳相关费用。
2、申请人完成以上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这段时间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
区分申请文件是否符合受理要求
如果申请文件符合受理的最低要求(例如申请类别明确、格式合格、具有申请主体资格、提交方式合格、符合强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等),则: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和申请号、通知申请人缴纳申请费。
[受理例1]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必须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
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的最低要求,则: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不受理例1] 申请类别不明确的申请。例如申请类别不明确,以及分案申请改变类别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2] 缺少必需的申请文件。例如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齐全;以上文件缺其中之一,则不予受理。例如未用中文撰写文件的、文件或附图不清晰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3] 申请人不符合规定。例如未写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或者缺少地址,不予受理;例如外国申请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且其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没有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没有签订协议又无互惠原则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4] 提交方式不合格。例如直接从外国或直接从港、澳、台地区向专利局邮寄文件的,不予受理。电子申请的内容明显不属于专利申请的或者不符合文件格式、不符合数据标准、不符合传输方式的,不予受理。
[不受理例5] 不符合强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例如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在中国申请专利或办理专利事务,又没有委托大陆代理机构的,不予受理。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