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著作权行使限制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合理使用的原则
这一原则也被称作公平利用或者是自由使用的原则,这是通过法律对著作权的行使做出的限制规定。所谓合理使用,即使用者使用有著作权的作品的时候应合理。对于在一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作品,如为个人学习、为了教学、为了新闻报道、在司法程序中、为了慈善等等情况下,使用有著作权的作品不需要得到权利人的许可,也无需向权利人支付报酬就可以使用。但是,对于合理使用作品,必须是使用者不是用于盈利,使用作品的量与度也必须和使用的目的是相符合的,并且在使用中应当说明作品的作者是谁、出自哪里等。
2、法定许可原则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况下使用者使用有著作权的作品只需要向权利者支付报酬而并不需要得到其同意。对于法定许可的情况多为需要广泛且大量地使用作品,如录制音乐、表演、文摘编写等。法定许可的适用也是必须要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出处的。
3、强制许可原则
强制许可也被称作发放强制许可证,通过法律的规定,为了一些需要在符合一些条件的情况下经过使用者向国家的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可以由国家的主管机关发放不经版权所有者许可就可以使用该版权作品的独占性许可证。 壹轶汇知识产权,商标免费查询入口,人工分析,结果更精准,注册不成功退全款。中国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旨在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