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作品是根据另外一件前已存在的作品所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演绎作品与合作作品容易混淆,演绎作品与合作作品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就随壹轶汇小编来了解下吧
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它的创造性就在于对前已存在的作品进行改编,或在于将其译成其他语言的创新成份。对演绎作品的保护不得损害上述原著的版权。演绎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不是独立的,而是有限制的。划分演绎作品与原作的界线在于新作中保留原作情节或结构的量的多少。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主要有两种:
(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
(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
演绎作品与合作作品区别:演绎作品很易与合作作品相混淆。演绎作品中固然含有原作者的精神劳动,再创作人在行使自己的版权时也要注意勿损害原作者的利益,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却享有完整的版权。而合作作品的各个合作者,则是共享一部作品的版权,其中每个人自己享有的版权都不是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