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是什么行为?
侵犯著作权属于侵权行为的一种。它通常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不法行为。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人为特定人,即著作权人,其义务人为不特定人,即除了著作权人以外的其他人,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犯著作权人著作权的法定义务。
2、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不法侵犯著作权行为以及后果所持有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对于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3、是否有损害事实,即是否存在著作权人著作权及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一是权利被侵害;二是权利被侵害而造成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客观结果。衡量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行为,不仅要看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是否受到侵害,而且要看是否因此而导致了著作权所包含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4、行为人的不法侵权行为与著作权人受到损害的事实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