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听音乐的朋友们最常使用的APP是哪个?网易云音乐?酷狗?还是QQ音乐?纵观市场上各大音乐播放软件,酷狗音乐、QQ音乐以及酷我音乐继续领跑音乐市场,而2013年诞生的网易云音乐则以歌单、DJ节目、社交、地理位置为核心要素,专注于发现与分享,通过其强大的推荐功能和社交氛围构建赢得众多用户,在音乐市场应用中受到广泛好评。至2016年7月,其总用户数已经突破两亿。
“歌单“功能作为网易云音乐的核心功能之一自然是功不可没的。
一方面,“歌单”是网易云音乐音乐内容最主要的组织形式,也是用户发现音乐最主要的手段;另一方面用户通过对歌单进行收藏、分享、评论、下载等操作促进用户间互动,实现社交闭环,可以增强平台的社交属性,让网易云音乐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以差异化的路线脱颖而出。
正因“歌单”对网易云音乐如此重要,网易竟然“偷偷”申请“歌单”商标注册了。
通过商标查询可发现,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分三拨提交了9件“歌单”商标的注册申请,分别在2012年12月、2014年3月和2019年4月,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主要有第9类、第41类和第42类。
但是“歌单”不单只有网易云使用,在各大友商的产品中均有出现。主流在线音乐产品对“歌单”一词的使用还是很普遍的。而此番网易云将“歌单”注册成商标,难道不会引起友商的群愤吗?
可能网易云音乐是想趁同行还未反应过来抢先注册商标吧,毕竟我国商标注册的原则是申请在先,一旦网易云音乐抢先注册成功,那QQ音乐以及酷狗这些友商可就再也不能使用“歌单”这个词了。
但是赛贝小编只能说网易云音乐想的太简单了,我大天朝的商标局早已看透一切,在友商们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出手了。
据查,网易云音乐2012年和2014年申请注册的6件“歌单”商标均处于“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而新申请的商标则还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看来网易云音乐申请注册“歌单”商标的动作,确实引起了争议。毕竟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
当然,“歌单”是否属于通用名称还有待商榷。
目前,在各大搜索引擎以关键词“歌单”搜索,网易云音乐被提及的数量相对于几大竞争对手而言占据有利优势。在知乎等其他平台提到有关“歌单”的问题,也是围绕网易云音乐歌单展开的,但这不代表“歌单”就是网易云音乐的专属。
不过该条第二款也说了,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所以网易云还是有机会的。
事实上,早在2017年,在线音乐几大巨头就曾围绕“歌单”发起过一轮争夺。“网易云音乐”平台未经腾讯音乐娱乐许可即向公众传播信息网络传播版权由腾讯音乐娱乐独家享有的歌曲。腾讯音乐娱乐向深圳法院提起诉讼,责令被告立即停止在网易云音乐网站、PC客户端、手机客户端、IPAD客户端等终端播放、提供下载涉案录音制品,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并发布声明向原告公开道歉。
在版权大战初期,QQ音乐、网易云音乐为了争夺用户,互导歌单,如果网易云音乐真的注册“歌单”商标,恐怕QQ音乐不会同意的吧。
那么大家觉得“歌单”可以注册商标吗?
本文版权为赛贝知识产权平台(www.saibeiip.com)所有,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