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次元IP形象价值越来越高,我们在《皮卡丘成全球最吸金IP,如何利用二次元IP进行市场营销》一文中分析过,二次元文化近年来在年轻用户中颇为流行,这也使得漫展、动漫实体店、动漫主题餐厅、二次元电商等有了市场。艾瑞咨询预计,2018年,国内泛二次元用户规模近3.5亿,在线动漫用户量达2.19亿,95后占总用户近50%。庞大的粉丝群体催生的“二次元经济”也被预测为下一个风口。
包括前段时间大火的《哪吒之魔童降世》,刚刚火起来,与之相关的山寨周边产品就开始泛滥,从中不难看出二次元IP的价值。
而说到二次元IP,就不能不提另一个IP大户——米高梅了。
米高梅 (英文名称:Metro-Goldwyn-Mayer,简称:MGM,中文简称:美国米高梅公司、米高梅公司或米高梅)是美国好莱坞八大影业公司之一。米高梅电影公司拍摄了电影史上最出色的影片之一——《乱世佳人》,创造出历久不衰的银幕经典——007,塑造了不朽的卡通形象——猫和老鼠,发起成立了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并推出了奥斯卡奖……要知道,上面几个成就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让这个公司不朽,何况几个神话集于一身。米高梅电影公司的雄狮利奥标志一度被当成了美国的象征,它旗下巨星云集,曾创造每周推出一部电影的神话。
米高梅打造过多个经典的卡通形象,如上文提到的猫和老鼠,还有我们今天要谈的粉红豹。
粉红豹(英文:Pink Panther)又称顽皮豹或傻豹,是世界上最受宠爱的卡通尤物之一,是幽默、个性和顽皮搞笑的代表,更是人们心中永远的开心果。40年以来受到全球人们的喜爱。
粉红豹是家传户晓的卡通人物,起初只是在1963年的真人电影《乌龙帮办》片头中出现,想不到观众竟马上爱上它。无心插柳的创作人Friz Freleng,翌年首度制作一段长达七分钟、名为《The Pink Pink》的动画短片,让这只原本寂寂无闻的粉红豹从此用“Pink Panther”之名行走江湖。
粉红豹诞生在美国,以极具喜剧感的主题而著名。其系列电影共计九部,还有动画、游戏等,在NBC电视台推出极受欢迎,成为家喻户晓的卡通影集。另外,粉红豹中让人印象深刻的主题曲,是由亨利·曼西尼 (Henry Mancini) 所作曲,曼西尼算是极成功的电影配乐者,在1958年到1964年之间,几乎主导了美国所有的电视、电影配乐。粉红豹的大紫大红,亨利·曼西尼可说是功不可没。
在中国,粉红豹和多家廉价便利店(比如名创优品)合作,推出周边商品,甚至还推出了粉红豹主题公园,粉红豹在中国的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粉红豹如此受欢迎,想打它主意的人也不少,米高梅公司也早早就做好了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工作。通过商标查询可发现,米高梅公司在我国已经申请了多件“粉红豹”及“The Pink Phink”等相关商标。
但是商标保护再好也架不住有人想蹭热度的心,比如下面这件商标。
第9916155号“PINK PANTHER及图”商标是某酒业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申请的,被核定使用在第41类,学校(教育)、流动图书馆、动物园等服务上,专用权期限至2023年1月6日。
对于这种明晃晃的蹭热度行为,米高梅公司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于是对其提出了商标无效申请。不过初审时,原商评委并没有支持米高梅的申请,米高梅不肯放弃,与诉争商标相应的,米高梅公司提出了一件引证商标。
第6258175号“PINK PANTHER & PALS”商标是米高梅电影公司于2007年9月4日申请的,被核定使用在第41类,娱乐、动画片电视连续剧等商品上,专用权期限至2020年7月6日。
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核定使用的“学校(教育)、流动图书馆、动物园”等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娱乐、动画片电视连续剧”服务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分属于不同类别,在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因此,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但是,现有证据表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PINK PANTHER(粉红豹)》电影以及同名的卡通形象已经在中国境内经宣传报道具有一定影响,诉争商标包含有“PINK PANTHER”文字和豹形象等图形,容易使得相关公众联想到相关动画及卡通形象。
第三人申请注册了多枚“粉红豹PINK PANTHER”及与其相近似商标。并且,除诉争商标之外,其在多个商品类别上申请注册了200余件商标,其中包括多件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业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在商标交易平台销售,明显具有复制、摹仿他人知名品牌并试图牟利的故意,其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反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综上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原商评委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裁定,并就米高梅电影公司针对第9916155号“PINK PANTHER及图”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