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旗下的品牌不少,米家就是其中之一。
米家是小米公司在2016年3月29日推出的小米旗下全新智能家庭品牌。米家MIJIA的名字取自小米智能家庭中的,"米"与"家"的全拼,造型整体类似盾牌形状,LOGO的释义既是为智能家庭提供可信赖的防护措施,又希望未来可以在消费者家庭中带来更多的生活情趣。
米家这个品牌的发展速度也是非常快的,2016年3月29日,米家品牌首款产品;2018年1月31日,米家扫地机器人的销量已经突破了100万台;2019年3月31日,小米IoT联网设备数超过1.71亿台(
不含手机、平板和笔记本电脑),同比增长70%。
对于米家品牌,小米早在2004年就开始进行商标注册和布局。
通过商标查询可发现,从2004年至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提交了273件与“米家”有关的商标申请,商标名称包含“米家”、“米家九号”、“米家定制”、“米家优品”、“米家有品”、“米家生活”等等。
此外,关于米家拼音“MIJIA”,小米也提交了104件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名称包含“MIJIA”、“MIJIA MJ”、“MIJIALIFE”。
但是近日,一则新闻却引起轩然大波,小米因为侵权“米家”商标,被判赔1200万,这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 ,这起案件的原告是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安公司),而涉案商标则是第10054096号“米家 MIKA”商标。通过商标查询,这件商标是联安公司在2011年10月12日申请注册的,并于2012年12月07日注册成功,核准使用在第9类报警器; 电锁; 电线; 防盗报警器; 扩音器喇叭; 录像机; 摄像机; 声音警报器; 网络通讯设备; 扬声器音箱等产品上,商标有效期截至2022年12月06日。
后联安公司发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科技公司),在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对讲机、智能摄像机云台版、智能摄像机1080P、小白智能摄像机、行车记录仪、烟雾传感器报警器、门窗传感器、天然气报警器等共计十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了“米家”标识构成侵权,遂提起诉讼,主张总计7800万元的赔偿(计算到2017年12月4日)。被推上被告席的,还有京东电子商务等电子销售平台以及销售方。
2019年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公司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联安公司维权合理开支103767元,两项共计人民币12103767元;小米科技公司对小米通讯公司应对赔偿金额中的6803767元承担连带责任。京东电子商务公司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杭州京东公司、昆山京东公司、上海圆迈公司和京东世纪贸易公司作为侵权商品销售方,承担停止销售的责任,因具有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判决中,杭州中院还特别梳理了一个时间关系:联安公司注册涉案商标的时间是在2012年,而小米方面宣布推出“米家”品牌的时间是在2016年。因此,本案并不是抢注他人商标再提起诉讼的情形,联安公司注册本案商标并无恶意。
针对一审判决,小米公司也做出回应,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小米公司表示,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我们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本次诉讼中仅仅涉及小米10款产品的商标使用争议,小米的“米家”商标绝大部分权益完全与此无关。同时,小米对于判决中提及利润计算方法也不认同,因为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