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中国重要的贸易出口国,近年来我国有很多企业都在开拓美国市场。美国同样也是一个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国家,因此,在美国从事贸易活动提前注册好美国商标是非常有必要的。
由于中美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和政策不同,如果以中国商标注册的思维去注册美国商标,是很容易出问题的。那么在美国商标注册中有哪些常识是需要大家了解的呢?下面就随赛贝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一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
当然要想最终获得注册还是离不开对商标的实际使用,如果申请人没有在36个月的期限内真实使用有关的商标,并提交真实使用的声明,就会丧失获得注册的可能性。(这与我国和许多大陆国家“申请在先”的商标注册原则不同)
商标如果它执行必要的商标功能,并具有独特的特征,商标才可能有资格注册。可注册性可以被理解为一个连续体,在一端具有“固有地区别”标记,在另一端具有“通用”和“描述性”标记,没有特殊性,在这两点之间有“暗示”和“任意”标记。“描述性”商标必须通过次级含义获得独特性。消费者已经认识到商标是一个来源指标是可保护的。“通用”术语用于指产品或服务本身,不能用作商标。
如果在收到接受申请通知前申请注册的商标尚未使用,申请人自接受通知发布之日起有6个月的期限使用,并提交所需的使用声明书。在最初的6个月期限届满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审查官将允许延期6个月。但是最多延期不得超过4次。
在美国,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使用商标,将导致放弃商标,任何一方都可以使用商标。废弃的商标在公共领域不是不可撤销的,而是可以由已经重新建立独家和主动使用的任何一方重新注册,并且必须与原始商标所有者相关联或链接。商标与特定类型商品的描述一起注册,如果该方使用商标,但与不同类型商品一并使用,则该商标仍可能被视为已被放弃。
美国商标注册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对于不是美国当地的人来说,因为每个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以及要求都是有所区别的,所以在进行美国商标注册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麻烦。
美国商标注册之后也是需要进行商标续展的,在美国商标注册以及后期的使用维护之中都是有很多专业性的知识的,如果大家对这方面内容还有如何问题,欢迎咨询赛贝知识产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