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国不同,美国商标实行“使用在先”原则,谁先使用商标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在注册美国商标时就能获得极大的优势。
那么美国商标使用证据都有哪些?在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时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1、注册美国商标的3种情况:
(1)在国内已经成功注册的,需要提交国内注册证书和复印件向美国申请;
(2)在美国对该商标有意向进行使用的,需要提交申请,并在审查合格官方下发核准通知后的6个月内提供使用证据和声明;
(3)在美国已经实际使用该商标的,需要提交在美国初次使用时间和全世界范围内的初次使用时间和地点,并在申请时提交商标已在美国使用的证据。
备注:必须必备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一种,才能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
2、商品类商标的使用证据
(1)可以作为商品使用证据类型的有:商品标签、商品包装、带有商标的商品图片、商品的陈列及展览(无需提供真实商品)。
(2)不可以作为商品使用证据类型的有:名片、传单、发票、订货单、提单、公开出版物等。
3、服务类商标的使用证据
所提供服务的名片、手册等,以及上述证据形式所需的图片。
备注:提供证据时不能只展示商标,必须涉及所提供的的服务。
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注意事项:
1、使用证据上必须提供英文;
2、使用证据中必须是美国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之一,不能超处原注册范围;
3、使用证据必须要真实的商品图片,非设计图纸或宣传图片;
4、使用证据上商标要清晰,必须与注册的商标保持一致;
5、使用证据上至少有一类一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