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企业开始纷纷走出国门,其中就包括了美国。近年来美国商标注册的人群不断增大,然而很多人在注册美国商标的时候,往往会以注册中国商标的思维来注册美国商标。其实这样做是有一些问题的,毕竟中美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上还是存在很多差异的。下面就随赛贝小编一起来看看。
1、中美两国商标申请原则不同
中国为大陆法系国家,申请商标采用的是在先申请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美国是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则采用使用在先原则,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
在“在先使用”原则的基础上,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不注册商标只要处于使用状态也可获得法律保护:当因为受到侵权而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而商标的注册表明了商标注册者特殊的权利,注册5年后该商标就不允许其他相同商标的使用者提出各种争议。此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有权追究商标冒用者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如果公司或个人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的先使用者只能向法院要求停止商标侵权者的使用行为,而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虽然美国引入了注册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
2、中美两国商标申请基础不同
中国商标申请无申请基础一说,无论申请的商标在申请之时是否已使用;而美国则有不同的申请基础:“实际使用”(即已经使用)、“意向使用”(即打算使用)、以国内注册为基础等等,不同的申请基础决定着后续不同的申请注册程序。关于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基础方面的内容我们在《美国商标注册申请基础全解析》一文中已经介绍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3、中美两国商标有效期及续展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中美也不例外。且两国商标均为每10年续展一次,自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提出续展申请,有6个月的宽展期。但是,美国要维持商标有效的成本则相对更高些,自商标注册之日起第5-6年内、第9-10年内均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声明保证该商标作为商业用途在使用并提交使用证据。
由此可见,以中国商标注册的思路去注册美国商标是不行的,大家在注册美国商标之前最好还是先了解一下美国商标注册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或缺乏经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