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与中国商标注册在商标制度上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在《美国商标注册与中国商标注册的区别你需要了解》一文中谈到过一些,比如中美两国的商标申请原则不同,中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再比如中美两国商标申请基础不同,中国商标注册是没有申请基础这一说的,而美国商标注册则有好几种申请基础。
除了文章中提到的几种不同之外,美国商标注册和中国商标注册在商标审查意见上也有很大的区别,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方面的内容。
商标审查意见书是新商标法增加的服务申请人的便民措施,可有效减少申请人损失。中国与美国的商标审查形式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中美两国商标审查意见的形式不同
中国:商标审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形式审查,另外一种更是实质审查。
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对商标申请书和委托书的格式审查。在审查合格后即会下发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实质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商标申请绝对理由审查(如:是否缺乏显著性)和相关理由审查(即相同或近似商标审查)。在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后便会被核准初步审定公告进入异议公告期。
美国:美国没有划分明显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后,官方便会对申请文件的格式,有无违法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等一并审查。审查符合规定之后便会进入异议公告期。
二、中美两国对商标和商品的审查意见
(一)对于外国文字的审查意见
中国:对于外国文字的审查要求是比较宽松的,通常只需要指出外文的中文含义或者是说明该外文整体无含义即可;
美国:对于外国文字的审查是非常严格的,需要说明每个字的读音,还需要有清晰的解释该文字的含义。
(二)对于图形商标的审查意见
中国:在中国所申请的商标为图形商标是不需要对商标中的图形部分做具体的描述,只需要在填写商标申请书的时候写明为图形商标即可。
美国:美国商标审查员会要求申请人士具体说明图形的形状和构成。
三、中美两国对于不规范商品和服务的审查意见不同
中国:中国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之类的成文的分类表可以供申请人参考。
美国:美国虽然也承认和接受尼斯分类,但是其对商品的要求往往比尼斯分类中载明的商品要更具体更细化。美国商标审查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对同一商品,不同的审查员可能有不同的见解。因此,在美国因商品不规范而下发审查意见的可能性很大。
四、中美两国对于颜色、声音、气体商标的审查意见不同
中国:根据现有中国《商标法》,单一颜色、声音、气味商标不能在中国获得保护。图形商标中的“灰色”可以作为黑白商标得到保护。
美国:在美国却可以接受单一颜色、声音、气味商标的申请。“灰色”被认为是有颜色的,除非该灰色部分只是作为商标的阴影,否则官方不认同其为黑色商标。
由此可见,美国商标注册和中国商标注册在商标审查过程中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的,大家在注册美国商标的时候,一定不能完全按照中国商标注册的思路和流程来申请,中间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在提交美国商标注册申请之前,还是要多多了解美国商标注册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操作,以便于提高商标确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