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中间会出现各种问题,比如商标驳回或者商标异议等。我们在此前的文章中介绍过美国商标驳回的常见原因,今天我们来看看美国商标注册申请被异议的常见理由和原因都有哪些。
美国商标异议程序是在商标实质审查之后,异议人既可以针对商标申请的部分商品或服务,也可以针对全部商品或服务提出异议。异议人既可以对普通商标提出异议,也可以对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提出异议,同时,也可以对指定美国的商标提出异议。
美国商标异议的常见理由有以下几种:
美国商标注册相对异议理由:
1.相似性:注册中的商标与在先已经注册或已经在使用中的商标存在相似性,商标异议人应当提交商标使用在先的证据,并能够说明商标存在相似性。
2.使用在先:如果商标异议人可证明在商业名称,域名,商号中的优先使用权,那么也基于此提起商标异议。
3.知名商标:美国商标保护是基于:“使用在先”原则,如果商标所有人虽然没有注册,但是通过自己的使用使其商标成为了知名商标,这个时候注册中的商标有意无意抢注其商标,原始商标持有人有权对注册中的商标提出异议。
美国商标注册绝对异议理由:
1.误导性:异议一方可主张商标存在误导性,通常指产品描述的地理位置,比如香槟特指法国的香槟省,如果不是在香槟省生产的酒是不能被称为香槟酒的,因为这种描述存在一定欺骗性。
2.通用表达:通用表达随着时间发展会不断变化,比如有的表达一开始是不通用慢慢就通用了比如录像带,录像带VIDEOTAP一开始在美国是注册商标,后来变成了通用表达,丧失了显著性。
3.动机不良和欺骗:商标申请人必须善意地注册商标,如果可以证明商标申请人存在动机不良或欺骗行为,那么异议人可基于动机不良向美国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
以上就是美国商标注册申请被异议的常见原因。美国商标注册遇到商标异议时,双方均需要交换证据以及证词,并且互相质询,并对双方的观点做出陈述,这个过程是非常的漫长的,通常情况下,美国商标注册异议花费的时间至少需要2年,而如果涉及的商标争议较大的情况下,甚至需要花费4年的时间。
同时,一旦商标异议程序开始,双方是不允许私自退出异议程序的,一旦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退出异议程序,则直接被判定败诉,所以美国商标异议无效的大多数情况都是双方在整个程序中就进行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