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我国不同,采用商标使用在先原则,这是一种基于谁先使用谁先受到保护的商标权利确定原则,而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需要向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声明,用于宣誓在所有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提供使用证据样本。
美国商标注册制度建立于严格的使用基础之上,针对不同的申请途径,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商标申请、注册、续展等不同阶段,要求注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据,如无正当充分的不使用理由,逾期不主动提交使用证据,或证据不符要求都将导致商标失效。
很多商标申请人由于对美国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了解不足,在提供商标使用证据时没能按照要求规范提供,导致美国商标注册失败。
那么提交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时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1、使用证据中显示的产品/服务项目必须是美国申请/注册所指定的商品/服务之一,不能超出原申请/注册的范围;
2、原则上,USPTO要求商标使用在“所有”申请的产品或服务上,提供的使用证据也应当体现相关内容,而非其他未提交申请的产品服务。一般情况下,提供2-3项产品服务的证据即可。如果申请多个类别,则提供的证据需要体现每个类别的相关产品或服务;
3、如果使用证据上有除英文之外的文字,必须提供其英文翻译; 因此我们建议最好提供全英文的使用证据。如果无法提供全英文的,建议申请人/注册人选择英文所占比重较多,中文比较好翻的使用证据;
4、使用证据上的商标要清楚显著,且必须与申请/注册的商标一摸一样;如果申请/注册的是中文商标或有独特设计的英文商标或图形商标,那么使用证据上的商标必须与申请/注册商标保持一致,不能有任何简繁体、字体、粗、变斜等变化。但是如果申请/注册的是纯英文商标,且声明了英文字母为普通字体(Standard Characters),则使用证据上的英文商标可以采用大小写、粗细体等与申请/注册商标稍有不同的英文字母。
5、使用证据必须提供真实的产品照片,而不是产品的设计图纸或宣传照片;
以上就是提交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除了美国商标注册之外,想要维持美国商标权,也需要在美国商标注册成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使用证据,因此大家一定要要意识的收集美国商标使用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