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就进入等待公布阶段。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布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在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没有请求提前公布的申请,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布准备程序;要求优先权(包括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的申请,从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进入公布准备程序。申请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以后,申请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申请仍然会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也就是说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申请公布以后,申请记载的内容就成为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申请人务必注意申请在《专利公报》上公布时的公布号和专利申请的申请号是两个不同的系列。申请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各种手续时应当采用申请号,不要使用公布号,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所有申请文档都是按照申请号排列和管理的,提供申请号有利于快速找到要处理的申请,同时因为申请号带有校验位,万一申请人提供的号码有错时容易及早发现和处理。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是公布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必须通过对照表查询才能找到要处理的申请,特别在申请人提供的公布号有错时,一般在造成后果以前很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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