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自申请日起4-6个月才会被授权,而2017/4/7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页上发布一则关于就《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复审及无效纳入了优先审查的范围。
这一消息出来,乍一看刁炸天,圈内朋友四处转载,朋友圈霸占了的半边天。
那么我们来看看国家知识产权这边初步拟定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个什么内容?
部分截图
就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优先审查,怎么个优先法?速度到底有多快?对于我们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不是个喜大普奔的好政策?
首先,是不是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请求优先审查?
在意见稿的第三条中明确了优先审查的范围: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和扶持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专利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其次,什么时候可以提出请求优先审查?
在意见稿第七条 (请求形式及时限)中指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请求优先审查的,应当自申请日起三十日内提出。
再来,请求优先审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意见稿第八条(手续要求)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a.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一件和加盖公章的优先审查请求书;
b.符合要求的检索报告;
c.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第八条,我们重点分析下时间及可行性:
a.需要提供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查签章的优先审查请求书:也就是说我深圳的企业要去广州知识产权局办这个请求书,咱们不谈不计成本的直接面交办理,用比较普通的方式,咱们来回快递,加上省知识产权局审查办理的时间,至少要一周才能拿到资料,这么看来时间上是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提出时间。
b.符合要求的检索报告:按照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检索报告的时间,从提出检索报告请求并完成费用缴纳后至少二个月才能拿到检索报告,看了该政策,我今天还特地打电话去国家知识产权局验证取得报告的时间,得到的结果还是二个月,那么,从这点看,意见稿的第七条,提出时间就是个空话,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
最后,优先审查提出后,多久能够审查下来?
意见稿第十一条 (结案期限)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2个月内结案,即两个月内一定会有结果要么授权,要么驳回。
结合上面的时间,意见稿第八条,我们不难看出,就这个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优先审查就是一个笑话,没有企业能够在一个月内取得官方检索报告。
幸好这只是意见稿,不是生效的文件,要想真正利民,国家知识产权局必须要调整出具检索报告的时间,确保申请人能够在第七条规定的时间内请求提出优先审查,同时缩短结案的时间,简化审查流程,这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想要一个月授权,就不再是梦。
不过为了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加公众的参与感公众可在2017年5月6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详见下图
2.电子邮件:tiaofasi@sipo.gov.cn
3.传真:010-62083681
4.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二处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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