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商标是有有效期的,美国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与中国注册商标一样,10年期限届满前1年内或10年期限到期后6个月内的宽展期可进行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期同样为10年。
但是美国商标注册成功后还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绝不仅仅是到期续展这么简单。
美国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在美国商标注册日后第5-6年需要提交使用宣誓,第9-10年需要办理续展以维持商标继续有效。如不及时主动提交相应的声明书,将会导致注册被撤销的后果。
美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必须主动在注册后第六年届满前一年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使用的声明书,或未使用有正当理由,并非有意放弃商标的声明书。否则,商标注册将被撤销。
1、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使用声明书(或不使用正当理由的声明书)必须由商标注册人主动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
2、在期限内提交:(1)第一次提交:注册日(根据1946年商标法注册)或公告日(以前法律注册)起第5-6年间。 (2) 以后的提交:10年有效期届满前的1年内,以及以后每10年前的1年内。可以与续展申请合并提交。(3) 上述期限都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提交需缴纳罚金)。
3、使用声明书的要求:
(1)声明商标在商业中实际使用,明确列出实际使用的商品/服务名称。其它没有实际使用的商品/服务将被删除。
(2)每个类别的商品/服务需提供一份商标实际使用的样本。样本须能够表明商标实际使用在商品上或者服务的销售和广告中。
(3)必须由有权签字人做出声明并签字,需注意声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可能危及整个商标的有效性。
4、不使用正当理由的声明书:如果商标没有使用或没有在全部商品/服务上使用是有正当理由的,注册人可以提交声明书,列出未使用的商品/服务名称,提供商标停止使用的时间以及预期恢复使用的时间,说明没有使用的理由并证明没有使用是由于特殊的可以免责的原因,并非有意放弃商标。
可见,美国商标注册成功后并非万事大吉,大家还要注意商标使用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声明的提交,避免因提交不及时导致美国商标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