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我国商标注册不同,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美国特别强调商标的真实使用,如果申请人只是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还没有在美国市场公开使用,或者今后也没有打算在美国使用,那就很难获得美国商标注册证。
也就是说,注册美国商标,申请人必须提交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既可以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也可以暂不提交,等商标被核准注册后、核发商标注册证之前提交。因此,注册美国商标有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1:商标申请与使用证明同时提交
如果在申请的同时提交,只需缴纳一次商标注册费用。一旦商标使用证明被采纳,又不存在驳回事项,就可以顺利拿到商标注册证。
方式2:先申请商标,后提交使用证明
如果申请时产品尚未进入美国市场、无法提交商标使用证明,可以先提交商标申请,并积极将载有申请商标的商品投入美国市场销售,等商标核准注册后,美国专利商标局会通知申请人提交商标使用证明。若此时仍不能提交,则商标申请被视为放弃。请注意,先申请、 后提交使用证明,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当然,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提交后至核准注册时还没来得及在美国销售产品,在接到商标局通知后可请求延期6个月,一般可请求延期6次,然后在这个期限内积极销售产品并留存商标使用证明。但请注意,每次请求延期均须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