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受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后、授予专利权之前的一个重要程序。专利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初步审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明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对符合授权条件的外观设计依法授予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审查员应当作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对于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发出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补正后,申请文件仍然存在缺陷的,审查员应当再次发出补正通知书。
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为大家分享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原则,今天我们再来看看外观专利申请文件审查的内容都有哪些。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它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的,是否有委托书;
3、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没有资格 在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的;
4、在我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 构办理其专利申请及其它专利事务;
5、专利申请费是否已经交纳;
6、专利申请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道德、公共利益;
7、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8、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了原图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9、依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上所说的外观设计;
10、是否符合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11、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是决定外观专利能否授权的重要一步,因此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一定要保证信息准确。关于外观设计图片要求以及外观专利请求书的写作方法我们在此前的文章中已经分享过了,如果大家对于这块内容还不确定,建议在提交专利专利申请前先咨询专业的专利顾问或代理机构,获取专业意见后再办理相关的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