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我国外观专利申请实行形式审查,也称登记制度,即只要专利行政部门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该申请手续完备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就授予专利权。采取形式审查制度,主要是因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内容较为简单,只作形式审查可以加快审批速度,使这些实用技术尽快为社会所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
那么外观专利申请审查的范围有哪些呢?审查时间要多久呢?
外观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范围:
1、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外观设计图或照片是否符合要求;
2、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3、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4、申请文件的审查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
外观专利申请递交后,大约3-4个月时间,即可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即发《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缴纳外观专利年费、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后1个月,外观专利进行授权,发布授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