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者艺术性的外形外表设计。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对象是经过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那么这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呢?
1、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构成要素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以美感为核心,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商标主要是标识作用,需要的是显著性,但不一定有美感,如“狗不理”、“老干爹”、“老干妈”、“酒鬼”等商标很难说有美感。
2、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功能不同。商标主要通过其显著性区别相同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来源,它附着于商品或者其包装上,并不改变商品本身,如同在商品之外添加了一个识别符号。外观设计突出其实用特性,要求商品的美感和新颖,它改变并决定商品的外观,常常成为商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此外,《专利法》赋予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专利法》赋予外观设计专利10年的保护期,期限届满时权利人不申请续展,保护期届满专利权失效。《专利法》赋予商标权的10年保护期界满后,权利人享有无限制的每次10年的续展机会。如果权利人没有终止商标权的意思,理论上商标权是无限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