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是我国发明人最常申请的一种专利类型。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以产品的外形图片来体现的。也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产品视图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需要提交的一项重要材料,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介绍了不同类型的视图要求和规范。事实上很多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视图时经常会出现一些错误,下面就一起来看看。
1、未以单幅视图为单位提交
申请人在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视图时,应该以单幅视图作为一个单位提交。不应该将多幅视图合并在同一个图片提交。如此提交的话,审查员如法对单幅视图进行依职权修改及制作授权文本等操作。
2、视图分辨率过小,线条模糊
视图分辨率过小,会使整个图片不清晰,线条更是模糊不清,影响该外观设计产品的正确表达。
3、视图比例不一致
视图比例不一致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同一日补正的六面正投影视图比例不一致,另一种是审查员最终确定的授权文本是由多次补正的视图共同组成的,多次补正的视图之间比例不一致。种情况比较简单,只要提交前细心检查核对即可。第二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重新绘制补正视图时,绘图软件的相关设置有所改变造成的,因此,需保证补正视图要在同一软件同一状态下重新绘制或修改。
4、背景色选择不当
申请人选择视图背景色时,应该选择与产品颜色差异较大的颜色作为产品背景色,以保证产品轮廓线清晰。但是需要注意,目前公告是黑白模式,提交视图时应该将视图转化为黑白照片再检查产品与背景的分界是否清晰可辨。因此,视图的背景应选择与产品明度差异大的色彩。
5、图片中有过多的空白
如果产品四周的空白过大,公告时视图中间的产品将相对过小,无法清楚表达。因此,图形应当尽量充满图纸,不要留多余的空白,以保证经过公告排版后图片仍清晰可辨。
6、视图内容中包含视图名称
视图名称应该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不应显示在视图中。
以上就是大家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视图时经常会出现的一些错误。这些错误可能会导致专利补正,甚至会影响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