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商标除了要准备好基础的资料,比较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审查意见通知。而且审查意见也有多种类型,比如证据、商标描述、商标申请基础的审查意见通知等等。而一般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商品审查意见通知,很多人接到了通知都不知道如何处理,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分类问题
虽然美国是尼斯协定成员国,但并不是完全按照尼斯分类来进行分类的,而且也没有中国这样固定成文的分类表。所以在选择美国商标分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参考网上的商品服务分类表述,一般都是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其实一般只要是商品和服务的表述具体,审查员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是有一些被接受的商品和服务表述可能在审查处时会下发审查通知,需要进行修改,或者是细化等。
注意阐述
其实美国审查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所以给出的审查意见也相对随意一些。如果下发了审查意见,那么申请人也可以阐述自己的相应观点。一般来讲只要是观点正确,言之有理即可,审查员也会撤回审查意见通知。如果与审查员沟通之后,认为对方给出的意见合理,那么也可以进行分类的重新调整。
其实注册美国商标的时候,也可以选择市面上新推出,并且尼斯分类表中还没有涉及到的一些非规范的类别,都是可以尝试着提交申请的。如果能够申请通过,就可以优先获得美国保护,然后再去其他严格分类的国家获取保护,其实这样也可以有效利用美国上独特的制度来抢占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