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少年的你》抄袭融梗事件的热度还未散去,昨日另一部已经下映的暑期档影视大片《烈火英雄》又被指抄袭,原告将8家电影发行方高尚法庭,索赔300万!
《烈火英雄》是由北京博纳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灾难剧情片,由刘伟强、李锦文监制,香港导演陈国辉执导,黄晓明、杜江、谭卓领衔主演,杨紫、欧豪特别出演,该片于2019年8月1日在中国内地上映,直到今天票房达到16.89亿元,成为今年暑期档电影票房大赢家。
11月10日,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因认为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李某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该电影出品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华影(北京)影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对于上文我们提到的《少年的你》融梗抄袭事件,虽然原作者否认抄袭一事,只表示“作品中或许有着共通的思考”,但是网友们却并不买账。然而此次《烈火英雄》被指抄袭,网友们却纷纷嘲讽李某某是碰瓷儿。
为何同样都是被质疑抄袭,而网友们对两部电影的态度却完全不同呢?
我们先来看看网友们嘲讽的点在哪里。
从网友评论可以看出,网友们认为《烈火英雄》确实是真人真事改编的,但并不是李某某的《火烈鸟》。
从百度百科可以看到,《烈火英雄》这部电影是根据鲍尔吉·原野的长篇报告文学作品《最深的水是泪水》改编,故事以“大连7·16油爆火灾”为原型,讲述了沿海油罐区发生火灾,消防队伍上下级团结一致,誓死抵抗,以生命维护国家及人民财产安全的故事。
《烈火英雄》电影拍之前采访了大量跟“大连716油爆火灾”相关的消防英雄。所以在电影中融入了很多“716事件”当中真实的消防英雄的故事,一些人物都有原型。
而原告李某某的小说《火烈鸟》是在18年连载19年出版,后改名为《烈火无声》,似乎已经在完成电视剧化的进程当中。
而《烈火英雄》的主创已经在2017年就开始筹备电影故事以及拍摄,在2018年电影就已经拍摄完毕。
这样一对比,好像原告李紫超无论怎么说好像都是像个“碰瓷”人。
但是小编特意去深究了一下,李紫超在今年3月就曾经在网上发长文,其中小说制作的年份,让人对着一切持疑。
如果说《火烈鸟》原著是在2015年开始创作,那的确是早于电影的创作时间,而且这段话是在今年3月所发,距离电影8月上映还有半年时间,难道从那个时候李紫超就已经“预谋碰瓷”了吗?
好像不太对,而且搜索小说《火烈鸟》的介绍中,能感受到与电影《烈火英雄》几乎如出一辙。
这样看来,《火烈鸟》和《烈火英雄》其中可能存在一部抄袭另外一部的嫌疑。
随着《烈火英雄》被诉的消息传开,引发了各方网友关注和争议。从作品出版上映的时间看,《烈火英雄》存在被碰瓷的可能,但抄袭与否依旧有待法院判决。截至目前,8家被起诉的电影公司均未给出官方回应,该电影导演陈国辉也没有给出任何消息。
今年以来,类似的事情屡有发生。前有动漫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后有电影《少年的你》,再到此次《烈火英雄》,期间夹杂抄袭和碰瓷的争议,一时间真假难辨。甚至网友指出,很多小说作者出于提升知名度的心理,只要影片与自己小说内容雷同或有共同点,便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虽然其中不乏碰瓷的可能,但是但是无论如何,维权本身不是坏事。维权行为说明整个行业甚至全社会的版权意识在提升;但问题在于大部分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认知比较模糊,比如哪些属于需要保护的,哪些属于公共知识,以及哪些是目前知识产权不能保护的等,而这些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加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