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会有疑惑,自己设计方案的图案能够进行商标申请吗?答案是肯定的,可是要合乎商标法的规定,第一不可与在先注册商标、在先申请商标组成反复或类似;第二不可以违背商标法对一些图案禁止性应用的要求。下边人们详尽讲讲注册商标的一些规定。 《商标法》第十条 以下标志不可做为商标应用:
(一)同中华共和国的國家名称、五星红旗、国徽、国际歌、军旗、军徽、军歌、徽章等同样或是类似的,及其同中央政府党政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区域特殊地址的名称或是标志性房屋建筑的名称、图型同样的;
(二)同国外的國家名称、五星红旗、国徽、军旗等同样或是类似的,但经本国政府部门允许的以外;
(三)同政府部门间国际经济组织的名称、旗子、徽记等同样或是类似的,但经该机构允许或是不容易欺诈群众的以外;
(四)与说明实行操纵、给予确保的官方网标志、检测印痕同样或是类似的,但经受权的以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同样或是类似的;
(六)含有中华民族歧视性的;
(七)含有欺诈性,非常容易使群众对商品的品质等特性或是原产地造成错认的;
(八)危害于社会主义社会道德风尚或是有别的负面影响的。 市级左右行政区域划分的地名或是群众了解的国外地名,不可做为商标。可是,地名具备别的含意或是做为团体商标、证实商标构成的以外;早已申请注册的应用地名的商标再次合理。
第十一条以下标志不可做为商标申请注册: (一)仅可由本商品的通用性名称、图型、型号规格的;
(二)仅立即表达商品的品质、关键原材料、作用、主要用途、净重、总数以及他特性的;
(三)别的欠缺明显特点的。 前述列出标志历经应用获得明显特点,并有利于鉴别的,能够做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本身的特性造成的样子、为得到技术性实际效果而须要的商品样子或是使商品具备实际性使用价值的样子,不可申请注册。 第十三条 就同样或是相近商品注册申请的商标是拷贝、摹仿或是汉语翻译别人未能我国申请注册的著名商标商标,非常容易造成搞混的,未予申请注册并严禁应用。 也不同样或是不相相近商品注册申请的商标是拷贝、摹仿或是汉语翻译别人早已在我国申请注册的著名商标商标,欺诈群众,导致该著名商标商标法人代表的权益将会遭受危害的,未予申请注册并严禁应用。 综合性所述规章,
我们能够下结论:
1,具备负面影响的、不符公共秩序的图案不可注册商标;
2,恶意抢注的不可注册商标;
3,让群众造成不正确认知能力的、非常容易搞混的不可注册商标;
4,仅有商品通用性名称或型号规格的、立即表述商品特性的不可申请注册;
5,不具备显著性差异的图案不可注册商标;6,与在先申请或已注册商标在同一类或类似类型上同样或类似的不容许注册商标。 商标申请注册不容易,商标留存量一年比一年高,因而造成的反复商标也是不计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