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国际申请办理新条约
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国际注册管理体系将在成本费和時间效率上大大的让外观设计开创者们获益。在二0一二年十二月,美国奥巴马美国总统签定准许《2012年专利法条约实施法案》,该法令要求执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海牙协定》)。《海牙协定》是一个国际注册管理体系。申请人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递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办理后便很有可能在诸多国家和/或政府部门间机构(二者均称之为”缔约国”)获得工业用品外观设计维护。《海牙协定》在一年内很可能不容易起效,起效后只适用外观设计申请专利。《海牙协定》仅是一份工业用品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办理协约,等同于适用发明专利专利的《专利合作条约》(PCT)。一切实际性的维护都彻底是每一个特殊缔约国的中国法律事务管理。
《海牙协定》来源于对简易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事实上,《海牙协定》让缔约国的外观设计使用者以最简单化的方式和至少的花费获得外观设计维护。比如,《海牙协定》让工业用品外观设计使用者以一种語言、且以一种贷币方式付款一笔花费的方法向WIPO国际局递交一份申请办理便可在好多个国家获得维护。一项国际注册造成的实际效果与在每一个特殊国家造成的实际效果同样,如同在每一个国家商标局立即申请注册外观设计,除非是哪个国家的国家商标局回绝给予维护。实际来讲,外观设计使用者没必要在每一个要获得维护的缔约国递交独立申请办理。
因而,外观设计使用者绕开了来源于因国而异的繁杂程序流程。外观设计使用者没必要以多语种递交文档,也不用关心一系列国家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截止时间,该类截止时间因国而异。此外,外观设计使用者防止了以多种多样贷币方式付款花费。依据《海牙协定》,根据递交一份单一的国际申请办理、以一种語言、一种贷币方式的花费、在一个局(国际局)便可得到 一样的結果。因为能够在WIPO国际局以单一程序流程纪录事后转变或升级申请注册,《海牙协定》简单化了对工业用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组成的管理方法。
此外,根据在好多个缔约国让单一国际注册起效,所得到 的维护的事后管理方法也非常非常容易。比如,使用者的使用权、名字或家庭住址的变动可根据国际注册处开展备案,并根据一种简易的程序流程流程在特殊缔约国起效。简单点来说,《海牙协定》是便捷专利权国际维护一系列方式中颇受欢迎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