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使用许可的定义与实际意义一、商标注册使用许可的定义和特点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就是指商标权人依规许可别人在一定時间和地区范畴内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制度。商标注册使用许可,既是一项法律制度,也是一种法律事实个人行为,還是一种法律事实。在商标注册使用许可法律事实中,商标权人被称作许可人,得到商标所有权的人被称作被许可人。
商标注册使用许可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而建立的一种新的商标权使用方法。传统式的商标法抵触商标的使用许可,由于那时候的大家觉得非商标权人使用别人的申请注册商标会搞混产品或服务项目出處,进而欺骗消费者,因此世界各地初期的商标法也没有要求商标的使用许可。可是伴随着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趋势,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规章制度遂渐为大部分国家的商标法及其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听取意见,进而变成国际性上行驶的一项规章制度。商标注册使用许可与商标出让对比,关键有下列特点:第一,商标注册使用许可本质上是商标使用行为主体的拓展,而商标出让本质上是商标权行为主体的变动。
第二,在商标注册使用许可中,许可人再次有着商标权,承担监管被许可人使用其商标的产品或是服务水平的责任;而在商标出让中,让和人已不具有商标权,不辜负有监管责任。第三,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即起效,办理备案并不是合同书的起效要素;而商标的出让,务必经商标主管部门审批后才可以起效,即审批是出让的起效要素。二、商标注册使用许可的实际意义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具备关键实际意义:第一,对商标权人而言,许可别人使用自身的申请注册商标一方面能够得到使用许可费,进而把商标的潜在性使用价值出让为实际的经济发展权益。另一方面又可以依靠别人之手扩张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市场份额,提升商标的名气,一次资金投入,数次升值,完成成本低扩大。第二,对被许可人来,使用别人具备诚信经营的商标,能够运用较少的项目投资、迅速地得到较高的经济收益。由于一个新商标从不为人知到广为流传,既必须很多的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如宣传广告,又必须一个時间上的全过程。而根据商标的使用许可,能够使被许可人以偏少的服务费而得到著名商标的所有权,那样就可以在较短的時间内以偏少的资金投入得到较高的盈利,进而提升自主创业起始点,降低自主创业风险性,在市场需求中得到更强的存活和发展趋势。第三,对国家而言,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规章制度能够提升资源分配,活跃性销售市场,提升知名商标的生产量,提高出口导向型工作能力,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