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时难以规避的3大风险-目前,申请注册商标的难度系数越来越大,商标经常会由于一些难以防止的要素而申请注册不成功。今日呢我就来给大伙儿讲讲申请注册商标时难以规避的3大风险吧,期待能够帮上您。
1、商标查找存有“盲期” 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务必搞好类似查寻工作中,保证 自身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别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组成类似。可是,商标局官方网站的数据信息是有滞后效应的。我们在商标局官方网站能够查到早已下达审理书的商标申请信息,但最近申请还未下达审理书的商标的信息内容是查不出的,大家不论是授权委托组织查寻,還是自身去我国商标局官方网站查寻,所查找到的数据信息都并不是全新的数据信息,这就是“盲期数据信息”。依据商标局官方网站最近公布的官方数据显示信息,商标查找的“盲期”早已能操纵在10天上下,较以前拥有非常大的发展。
2、商标很有可能被判断为类似 我们在做商标类似查寻时,纵使躲避了商标查找“盲期”的威协,但新申商标仍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而被判断为类似。商标局是怎样判断新申请商标是不是类似的呢?请参照文章内容:《常见商标的近似审查规则汇总!》
3、商标在公告期限内被提质疑或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要求: “对基本核准公告的商标提出质疑的,商标局理应征求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阐述客观事实和原因,经核查后,自公告满期生效日十二个月内作出是不是准许申请注册的决策,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增加的,经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单位准许,能够增加六个月。商标局作出准许申请注册决策的,发送给商标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气的,能够按照此方法向商标审查联合会要求宣布该注册商标失效。所以说,在评审公告、申请注册公告期限内的商标都是有很有可能由于违反规定《商标法》的有关要求而被提质疑或无效宣告。留意:评审公告期是3个月時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