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商标设计中的版权所属商标设计有设计制作、授权委托设计方案选购方案设计等多种多样方法。因为商标设计全过程中会造成一系列文本、图型等著作,这种著作都是有遭受版权保护的很有可能,因此 要需注意商标设计全过程中相关著作版权所属问题。
由本公司职员设计方案时要依据企业或公司与职工的承诺,或是独立签合同承诺版权所属。授权委托设计方案商标时要确立承诺好版权属于受托人全部,不然,依照版权法的要求,授权委托著作的版权在沒有承诺的状况下是归受委托人全部的。尽管受托人能够在委托特殊目地范畴内免费试用,但版权归受委托人时,给商标的应用产生潜在性的支配权缺陷和法律纠纷。选购方案设计时,也是要注意商标设计计划方案中是不是存有版权异议,是不是对有关著作版权拥有 承诺。二、注意商标设计中不必违反《商标法》禁止使用条文《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明文规定了商标设计、应用中的严禁个人行为。殊不知,因违反第10条、第11条要求被驳回的商标仍占被驳回商标的非常占比,这表明,许多商标设计者对《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欠缺掌握。普遍的问题有下列几类状况:
(1)违反第10条第二款。某企业申请“清镇”作商标,本词是贵州安顺地域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分,且第二含意较差,被驳回,既耽搁时间,又消耗金钱。为防止相近状况,设计方案中国汉字商标应查看行政区域划分书和相关资料,外语商标应查看有关外语词典、字典。此项工作中看起来比较简单,但在商标设计时不可或缺。
(2)违反第11条。以产品通用性名字、图型或以立即表明本产品(所申请产品)特性的词、图型申请办理,这类状况较多,大部分都被驳回。如某公司在“车用润滑油”上申请办理申请注册一般字体样式阿拉伯数“488”商标,“488”是一种车配发动机型号,为此作商标,立即表明本产品应用目标,被驳回。
(3)违反第10条第一款第六项。带伤中华民族、宗教信仰情感的文本、图型或其组成严禁作为商标。如在“焟烛”等产品上申请办理申请注册“COLONIALCANDLEOFCODCAPE”商标,“COLONIAL”译为“殖民者的或殖民的”,以政冶知名人士、名人(包含海外)的名或字申请办理,易造成欠佳社会影响,一般不可以批准申请注册。(4)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标准。将别人已申请注册的具备较强原创性而且有一定名气的商标在非相近产品上申请办理申请注册,它是违反《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也是非常容易造成顾客搞混错认的,一般引入《商标法》第31条驳回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