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三十余年的快速发展趋势,在我国早已产生了较为完善的专利权法律规范,见表2-3:关键种类实际种类关键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一部分国际条约)版权(理论)版权《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以及执行条例邻接权《著作权法》以及执行条例电子计算机软件著作《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外好用工艺品版权《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伯尔尼公约》
专利创造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专利造型设计专利《民法通则》《专利法》以及实施办法专利权商标注册权《民法通则》《商标法》以及执行条例著名商标权《巴黎公约》与《TRIPs》《商标法》以及执行条例商业机密权商业秘密权运营密秘权《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著名产品权名称权、包裝权、装修权《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名称权即生产商名称权(或商标即字体大小权)《巴黎公约》《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自然地理标志权(或出产地名称权)《商标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独特标志权一般独特标志权《特殊标志管理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权《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科研成果精神实质支配权发明权、发觉权别的高新科技(技术性)成效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植物新品种权农牧业植物新品种权林果业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方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