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证书,是商标注册人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依据。申请商标经核准注册以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
一、经代理组织申请的注册证的发放
(一)凡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并刊登商标注册公告后将《商标注册证》直接发给商标代理组织。经商标代取组织代理的变更、转让、续展、补发商标注册证的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商标注册证》或注册商标证明文件发给商标代理组织并刊登商标公告。
(二)商标代理组织收到商标注册证和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后,应与发证清单逐件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与商标局发证室联系,并将清单、信封留存备查。
(三)商标代理组织的邮政编码、地址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商标局发证室,以确保注册商标文件(邮件)准确投递。
(四)鉴于邮电部门不办理跨年度挂号信件的查询,因此,商标代理组织发现商标注册证和证明文件û收到时应及时查找,超过刊登注册商标公告一年的查询,发证室不予受理。
(五)商标代理组织派员到商标局直接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与发证室联系,并出具单λ介绍信(信中应写明领取人的姓名),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直接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证的发放
直接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该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证》领取事宜。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1、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签发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②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注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各种原因δ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经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注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商标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注册人(单λ)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提供商标注册号和公告期号。
3、企业名称已经变更的,除了提交以上材料以外,还应当提供当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通知或转让证明。
5、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