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会议不再局限于面对面,也可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市面上提供视频会议软件的企业多不胜数,如果你也想做视频会议服务,需要申请哪一类的商标呢?壹轶汇知识产权商标网为您解答!
在壹轶汇知识产权商标分类百科查询我们得知,在45类商标分类中,视频会议服务属于第38类,该类别主要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间通过感觉方式进行通讯的服务。这类服务包括: (1)能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交谈; (2)将一人的消息传递给另一人; (3)使一人与另一人进行口头或视觉的联系(无线电和电视)。 本类尤其包括: ——主要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3801】 – 进行播放无线电或电视节目的服务
【3802】 – 通讯服务(视频会议服务380049)
关于视频会议服务商标注册属于第几类?的内容壹轶汇顾问暂时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壹轶汇顾问会找机会继续为大家进行介绍,想要直接了解更多商标注册分类内容,直接咨询壹轶汇顾问。壹轶汇成立于2006年最近已有13年商标申请服务经验通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功积累了丰富的商标注册申请经验,而且还为客户创建了商标服务平台、专利服务平台、版权服务平台、国际服务平台、商标超市平台、专利超市平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知识产权评估服务平台等诸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壹轶汇商标注册网24小时咨询热线010-6847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