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知道,申请商标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产品,但是即便没有申请商标,也能贩卖商品。(只不过要承担相应的被侵权和法律风险)但是有一类特殊商品的商标,却是强制一定要注册商标。
这类商品与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如果对这类商品不实行强制注册就必然容易出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这类商品,危害人民健康,因而,国家规定这类商品必须强制注册。这种东西就是烟草制品。
烟草属于第34类烟草、烟具,相应的群组有:
【3406】香烟用调味品
340042除香精油外的烟草用调味品
【3402】烟具
340038(防止烟草变干的)保润盒340032烟草罐
【3401】烟草及其制品
340019非医用含烟草代用品的香烟烟斗用含薄荷醇烟草非医用烟草代用品含薄荷醇的烟草已调味的烟草无烟烟草烟草叶吸烟用烟草香烟用烟草340003烟草
申请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
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
其实,在过去烟草并不是唯一一种必须注册商标的商品。1984年的《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有规定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但2001年的《药品管理法》已删除该条规定。因此,目前只有烟草制品实行强制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