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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了漫画作品名称“头文字D”所享有的在先权益,“头文字 D”商标不予注册!

2005年夏天,一部名为《头文字D》的电影登陆银幕和观众们见面,这部电影是改编自日本非常著名和流行的赛车动漫《头文字D》,由我国香港电影人刘伟强和麦兆辉联合导演,周杰伦、余文乐、陈小春、钟镇涛等中国演员以及一部分日本演员共同参演,将原版《头文字D》中的惊心动魄的赛车名场面真实地再现在观众面前。这部上映于2005年的电影,距今已经十六年之久。而这漫长的十六年时间,其中参演者的巨大变化,也不得不令人感慨万千。

株式会社讲谈社对深圳市春草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并刊登在第1710期《商标公告》第43466281号“头文字D”商标提出异议, 经审查,被异议商标“头文字D”指定使用于第16类“平版印刷工艺品;印刷品;汽车用装饰贴纸”等商品上。

本案中,株式会社提交了百度百科关于漫画《头文字D》的介绍、漫画《头文字D》的著作权人重野秀一与株式会社签订的《有关外语出版的备忘录》的复印件及对应中文翻译、有关《头文字D》漫画及同名电影的大量媒体报道等证据可以证明:“头文字D”作为异议人漫画作品的名称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已在我国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其知名度的取得是异议人创造性劳动的结晶,由此知名的漫画作品名称所带来的商业价值和商业机会也是异议人投入大量劳动和资本所获得。因此,该在先知名的漫画作品名称应当作为在先权利得到保护。被异议商标完整包含异议人异议人漫画作品名称“头文字D”,使用被异议商标的商品易被误认为得到了异议人的许可或与异议人存在特定联系,因此被异议商标不正当利用了异议人知名漫画《头文字D》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挤占了异议人基于该漫画作品的名称而享有的市场优势地位和交易机会,损害了异议人对漫画作品名称“头文字D”所享有的在先权益。因此,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之情形。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第43466281号“头文字D”商标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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